logo

中经研究 > 政策资讯 > 相关政策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0年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09:13:47

工信部通信函〔 2020 〕 57 号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 6 )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厅字〔 2017 〕 47 号)任务要求,加快提升IPv 6 端到端贯通能力,持续提升IPv 6 活跃用户和网络流量规模,我部决定于 2020 年开展IPv 6 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提升IPv 6 网络接入能力。基础电信企业持续优化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的IPv 6 网络质量,新增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同步完成IPv 6 升级改造;进一步丰富IPv 6 专线产品,在全国范围内为有需求的政企客户提供IPv 4 /IPv 6 双栈专线、IPv 6 单栈专线、IPv 6 代播等多种业务。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对IPv 6 单栈专线开通给予九五折或更大力度资费优惠。
    

(二)加快提升内容分发网络(CDN)IPv 6 应用加速能力。阿里云、腾讯云、网宿科技、蓝汛、金山云、百度云、华为云、京东云、帝联科技、UCloud、白山云、七牛云、鹏博士、中国移动加快内容分发网络IPv 6 深度改造,提升IPv 6 服务资源占比、扩大IPv 6 服务覆盖范围、优化IPv 6 应用加速性能。到 2020 年末,内容分发网络支持IPv 6 的节点数达到IPv 4 节点数的 85 %以上;按地市级行政区划,IPv 6 服务覆盖能力达到IPv 4 服务覆盖能力的 85 %以上;IPv 6 应用加速性能达到IPv 4 应用加速性能的 85 %以上。
 

(三)大幅提升云服务平台IPv 6 业务承载能力。阿里云、天翼云、腾讯云、沃云、华为云、移动云、百度云、金山云、京东云、UCloud、青云扩大支持IPv 6 的云产品数量,提升IPv 6 云产品的服务能力。到 2020 年末,完成包含云主机、容器引擎、负载均衡、域名解析、对象存储、MySQL云数据库、MongoDB云数据库、API 网关、Web 应用防火墙、DDOS 高防、文件存储(NAS)、对等连接服务(VPC)、HTTPDNS、数据库审计、微服务引擎、MapReduce服务、设备接入服务(IoT Hub)、区块链服务、视频直播、人脸识别等在内的全部公有云产品的IPv 6 改造;国内支持IPv 6 服务的可用域(Region)数量达到全部IPv 4 可用域的 50 %以上。
 

(四)全面扩大数据中心(IDC)IPv 6 覆盖范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型数据中心和机房的IPv 6 改造。阿里云、腾讯云、百度云、京东云、华为云、世纪互联、鹏博士、秦淮科技、新网互联、方正信息、西部数码、万国数据、光环新网加快数据中心IPv 6 改造力度,到 2020 年第三季度末,完成年报中全部数据中心的IPv 6 改造,形成全国范围数据中心IPv 6 覆盖能力。
 
   (五)着力提升终端设备IPv 6 支持能力。普联(TP-Link)、友讯(D-Link)、华为、中兴、烽火、上海贝尔、新华三、腾达、华硕、网件、小米新生产的家庭网关、企业网关、无线路由器、智能家居终端应默认配置支持IPv 4 /IPv 6 双栈。天猫、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应优先向用户推荐支持IPv 6 的终端设备。基础电信企业加速存量家庭网关的更新替换,到 2020 年末,完成对所有可远程升级家庭网关IPv 6 升级。
    
      (六)稳步提升行业网站及互联网应用IPv 6 浓度。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基础电信企业继续深化门户网站IPv 6 改造,到 2020 年末,门户网站二级、三级链接的IPv 6 浓度达到 85 %以上。
  

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及下属省级公司稳步提升自营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IPv 6 浓度,到 2020 年末,排名前 10 位的自营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IPv 6 浓度达到 60 %以上;服务端统计的IPv 6 活跃用户占比达到 50 %以上。
  

应用宝、 360 手机助手、豌豆荚、OPPO 软件商店、百度手机助手、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VIVO 应用商店、MM 商场、沃商店对新上架的APP开展IPv 6 浓度检测,并设立IPv 6 应用专区,引导用户安装支持IPv 6 的应用。相关企业加强对开发工具包(SDK)及服务器端程序的IPv 6 升级改造工作。
  

(七)着力强化IPv 6 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针对IPv 6 的网络安全定级备案、风险评估、通报预警、灾难备份及恢复等工作。推动IPv 6 环境下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应用,鼓励构建IPv 6 安全产品孵化平台和测试环境,推动在研IPv 6 安全产品孵化,强化IPv 6 安全产品应用性能验证。基础电信企业和重点IDC、CDN等企业要做好僵木蠕、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处置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手段IPv 6 配套改造工作,强化IPv 6 环境下漏洞、违法信息等的监测发现与处置。
  

二、 2020 年末主要目标
  

(一)IPv 6 网络性能与IPv 4 趋同,平均丢包率、时延、连接建立成功率等指标与IPv 4 相比劣化不超过 10 %。
  

(二)IPv 6 活跃连接数达到 11 . 5 亿。其中,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 2 . 9 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 6 . 4 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 2 . 2 亿。
  

(三)移动网络IPv 6 流量占比达到 10 %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企业要对照年度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做到“落实举措、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三明确。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各省级子(分)公司的工作部署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开展检查督导,并在年度考核中将IPv 6 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二)强化协同攻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组织成立IPv 6 规模部署专项协同推进工作组,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IPv 6 端到端贯通为核心目标,建立任务台账、安排专人对接、逐项协调解决,保障IPv 6 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完善技术监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会同相关企业和产业联盟持续完善IPv 6 发展监测平台,开展IPv 6 端到端网络性能监测,内容分发网络(CDN)、云平台、行业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行业网站等的IPv 6 支持程度监测等工作,定期发布IPv 6 发展监测报告。各相关企业要配合做好监测节点部署工作。
  

(四)开展抽查抽测。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瞄准重点任务、紧扣时间节点,通过明查暗访或者利用IPv 6 发展监测平台在线抽测等形式,加强对属地相关企业推进IPv 6 相关工作进度与质量的日常监督。对于逾期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视情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尽快整改。
   附件:IPv6改造相关指标和测试方法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3 月 19 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