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9 09:13:47
工信部通信函〔
2020
〕
57
号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
6
)规模部署行动计划》(厅字〔
2017
〕
47
号)任务要求,加快提升IPv
6
端到端贯通能力,持续提升IPv
6
活跃用户和网络流量规模,我部决定于
2020
年开展IPv
6
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提升IPv
6
网络接入能力。基础电信企业持续优化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的IPv
6
网络质量,新增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同步完成IPv
6
升级改造;进一步丰富IPv
6
专线产品,在全国范围内为有需求的政企客户提供IPv
4
/IPv
6
双栈专线、IPv
6
单栈专线、IPv
6
代播等多种业务。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对IPv
6
单栈专线开通给予九五折或更大力度资费优惠。
(二)加快提升内容分发网络(CDN)IPv
6
应用加速能力。阿里云、腾讯云、网宿科技、蓝汛、金山云、百度云、华为云、京东云、帝联科技、UCloud、白山云、七牛云、鹏博士、中国移动加快内容分发网络IPv
6
深度改造,提升IPv
6
服务资源占比、扩大IPv
6
服务覆盖范围、优化IPv
6
应用加速性能。到
2020
年末,内容分发网络支持IPv
6
的节点数达到IPv
4
节点数的
85
%以上;按地市级行政区划,IPv
6
服务覆盖能力达到IPv
4
服务覆盖能力的
85
%以上;IPv
6
应用加速性能达到IPv
4
应用加速性能的
85
%以上。
(三)大幅提升云服务平台IPv
6
业务承载能力。阿里云、天翼云、腾讯云、沃云、华为云、移动云、百度云、金山云、京东云、UCloud、青云扩大支持IPv
6
的云产品数量,提升IPv
6
云产品的服务能力。到
2020
年末,完成包含云主机、容器引擎、负载均衡、域名解析、对象存储、MySQL云数据库、MongoDB云数据库、API
网关、Web
应用防火墙、DDOS
高防、文件存储(NAS)、对等连接服务(VPC)、HTTPDNS、数据库审计、微服务引擎、MapReduce服务、设备接入服务(IoT
Hub)、区块链服务、视频直播、人脸识别等在内的全部公有云产品的IPv
6
改造;国内支持IPv
6
服务的可用域(Region)数量达到全部IPv
4
可用域的
50
%以上。
(四)全面扩大数据中心(IDC)IPv
6
覆盖范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型数据中心和机房的IPv
6
改造。阿里云、腾讯云、百度云、京东云、华为云、世纪互联、鹏博士、秦淮科技、新网互联、方正信息、西部数码、万国数据、光环新网加快数据中心IPv
6
改造力度,到
2020
年第三季度末,完成年报中全部数据中心的IPv
6
改造,形成全国范围数据中心IPv
6
覆盖能力。
(五)着力提升终端设备IPv
6
支持能力。普联(TP-Link)、友讯(D-Link)、华为、中兴、烽火、上海贝尔、新华三、腾达、华硕、网件、小米新生产的家庭网关、企业网关、无线路由器、智能家居终端应默认配置支持IPv
4
/IPv
6
双栈。天猫、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应优先向用户推荐支持IPv
6
的终端设备。基础电信企业加速存量家庭网关的更新替换,到
2020
年末,完成对所有可远程升级家庭网关IPv
6
升级。
(六)稳步提升行业网站及互联网应用IPv
6
浓度。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基础电信企业继续深化门户网站IPv
6
改造,到
2020
年末,门户网站二级、三级链接的IPv
6
浓度达到
85
%以上。
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及下属省级公司稳步提升自营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IPv
6
浓度,到
2020
年末,排名前
10
位的自营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IPv
6
浓度达到
60
%以上;服务端统计的IPv
6
活跃用户占比达到
50
%以上。
应用宝、
360
手机助手、豌豆荚、OPPO
软件商店、百度手机助手、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VIVO
应用商店、MM
商场、沃商店对新上架的APP开展IPv
6
浓度检测,并设立IPv
6
应用专区,引导用户安装支持IPv
6
的应用。相关企业加强对开发工具包(SDK)及服务器端程序的IPv
6
升级改造工作。
(七)着力强化IPv
6
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各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针对IPv
6
的网络安全定级备案、风险评估、通报预警、灾难备份及恢复等工作。推动IPv
6
环境下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应用,鼓励构建IPv
6
安全产品孵化平台和测试环境,推动在研IPv
6
安全产品孵化,强化IPv
6
安全产品应用性能验证。基础电信企业和重点IDC、CDN等企业要做好僵木蠕、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处置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手段IPv
6
配套改造工作,强化IPv
6
环境下漏洞、违法信息等的监测发现与处置。
二、
2020
年末主要目标
(一)IPv
6
网络性能与IPv
4
趋同,平均丢包率、时延、连接建立成功率等指标与IPv
4
相比劣化不超过
10
%。
(二)IPv
6
活跃连接数达到
11
.
5
亿。其中,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
2
.
9
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
6
.
4
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达到
2
.
2
亿。
(三)移动网络IPv
6
流量占比达到
10
%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企业要对照年度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做到“落实举措、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三明确。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各省级子(分)公司的工作部署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开展检查督导,并在年度考核中将IPv
6
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二)强化协同攻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组织成立IPv
6
规模部署专项协同推进工作组,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IPv
6
端到端贯通为核心目标,建立任务台账、安排专人对接、逐项协调解决,保障IPv
6
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完善技术监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会同相关企业和产业联盟持续完善IPv
6
发展监测平台,开展IPv
6
端到端网络性能监测,内容分发网络(CDN)、云平台、行业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行业网站等的IPv
6
支持程度监测等工作,定期发布IPv
6
发展监测报告。各相关企业要配合做好监测节点部署工作。
(四)开展抽查抽测。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瞄准重点任务、紧扣时间节点,通过明查暗访或者利用IPv
6
发展监测平台在线抽测等形式,加强对属地相关企业推进IPv
6
相关工作进度与质量的日常监督。对于逾期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视情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尽快整改。
附件:IPv6改造相关指标和测试方法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