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09:29: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5 年 第 77 号
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再制造行业管理,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 2010 〕 303 号)及《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 2010 〕 192 号),经过现场审核、产品检验与综合技术评定,并经专家论证,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 17 家企业 5 大类 33 种产品符合再制造产品认定相关要求,列入《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五批)》,现予公告。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