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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09:30: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11〕55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信〔2013〕7号 )有关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并制定了《2013年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13年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项目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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