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09:25:15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我司组织对地方工业主管部门报来的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就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等12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完整,基本符合认定受理要求,予以受理。
二、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规定,现委托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由其组织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并与相关企业衔接材料补充完善等事宜。
三、其他申报材料由于未明示产品执行标准、缺少型式试验报告、无质量控制证明文件、旧件检测和再制造工艺技术描述不清、未提供相关的许可证及有效营业执照、缺少初审意见等问题,暂不予受理。请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衔接补充完善有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 洁
电 话:010-88411888转512
传 真:010-68437171
邮 件:
附件: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松原大多油田配套产业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再制造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富美科技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胜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山东能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泰富西玛电机有限公司
新疆三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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