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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30 09:2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部
公 告
201 1 年 第 35 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2 30 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 27 批)予以公告。
附件:
二 〇 一 一 年 十 月 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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